體育館使用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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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臺北大巨蛋觀眾入場須知
來賓進入臺北大巨蛋參加本館任何類型活動,表示已同意以下規範:
- 每人一票,憑票入座,並請遵守票面印製之相關規定。
- 入館請妥善保管個人物品,若有遺失本館不負賠償之責。
- 活動進行時請關閉行動電話或切換至靜音,並保持肅靜。
- 本館全面禁菸(含電子菸與加熱菸),並禁止嚼食檳榔及口香糖。
- 若造成本館內設備器材毀損,需照價賠償,並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- 任何標語、海報、布條等須經主辦單位同意,並僅能手持,且不得妨礙其他人。
禁制事項
臺北大巨蛋嚴禁攜帶物品
臺北大巨蛋嚴禁攜帶以下物品進入,一經查獲,工作人員有權沒收、丟棄或禁止攜帶者入場:
- 任何具傷害性之物品(包括武器、美工刀、瑞士刀、菜刀、腐蝕性液體、易燃物等)。
- 任何超過90公分之竹竿、木棒、球桿、登山杖(拐杖、盲人杖除外)。
- 任何可發出巨響之器材(如哨子、瓦斯汽笛、擴音器等)。
- 任何可能干擾活動進行之物品(如雷射光指示器、煙火、爆竹等)。
- 任何昆蟲、動物(導盲犬除外)。
- 任何毒品。
- 任何現場工作人員認定有潛在危險或傷害性之物品。